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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盗窃作案零口供 证据充分法院依法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2:1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朱尉通讯员祝桥兵邢婷

  宁波晚报讯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庭开庭审理,聋哑人颜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认为身上未被搜出赃物,司法机关就对其无可奈何。可他没想到,法院根据大量的证人证言,以及无被告人口供、但有充分证据证明的仍能定罪量刑的有关规定,日前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

  去年9月22日上午,颜某与他人结伙来到奉化市交通银行门口,见一位妇女从银行取钱出来,将一个皮包放在汽车的副驾驶室位置上。同伙上前拉驾驶室车门,颜某便趁机拉开副驾驶室车门,将皮包迅速放入事先准备的一只大黑帆布包内,并立即逃离现场。妇女下车追赶,颜某见状不妙,即将装钱皮包扔到地上。后在一幢居民楼内,颜某被市民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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