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费”压得学生直叫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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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2:57 东南快报 |
学生 生活费交了“重修费” 该校的小曾同学告诉记者,这个学期,他们学校有很多同学因成绩考得差,不得不参加重修,一下子要交纳数百元的“重修费”,连张收款收据都拿不到。 他说,从去年9月开始,刚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今年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他班上48名学生就有13名左右的学生要重修,另外一个班50余名学生中有23个同学要重修。重修所要交的费用是按学分计算的,一个学分规定是100元,每个课程学分不一,专业课最多为4学分。有的学生一下子要重修3门,交600元钱,这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小曾告诉记者,有的学生为了交“重修费”,把一个月的生活费给搭上了,不得不吃一餐1.5元的饭,有的干脆在BBS发贴,要卖随身听以交“重修费”……学校 他们已经少收了 昨日下午,该校教务处处长陈只健告诉记者,按照通行的做法,对学分收费是按照总学习年限的学费除以必修的学分后得出的。陈处长说,由于学生素质不一,有些学生重修不可避免。按照通行公式,原本每学分要收取130元-140元的“重修费”,而他们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只收取了每人100元,而且还将重修学生成绩调整到40分以下。 陈处长坦言,“学分制”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有关部门还没有对这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但陈处长强调,他们并没有强制向学生收取“重修费”,同时,对于学生重修的次数没有明确规定。 陈处长说,收取的“重修费”将作为学校财务科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进行重修教学的老师和必要教学条件的配置。对于学生交纳的“重修费”,学校以学院内系、部、班等为单位,开具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对于交纳“重修费”的学生个人,目前他们还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开具票据。部门 有关规定将出台 福建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福建省仅有福州大学一所高校的学分制收费经过物价部门审核,其他高校该项收费均没有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批。如果在一些高校出现收取“重修费”等现象,可以直接向物价部门举报。一旦查实,他们会责令校方清退。对于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收取“重修费”的举报,福建省物价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受理了此事,并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学校可以自主选择办学方式,因此学分制的自主权在学校,至于由学分制所衍生的“重修费”,其实也是学费的一部分,但是由于接到的反映比较多,所以省教育厅、物价部门和财政部近期将讨论并作出一个明确的规定,在全省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