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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女生婚后一年闹离婚 校方傻眼不知如何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4: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1日电据南京日报报道,近日,南京某高校一名大四女生的丈夫找到校方领导,声泪俱下地说,妻子铁了心跟他闹离婚,希望学校能帮忙调解。该校领导一听傻了眼,不知该如何管理。

  ——大四女生婚后一年闹离婚

  2002年,大二女生静静(化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比她大5岁的李明(化名)。几次单独约会后,这对年轻男女飞速建立起恋爱关系。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没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作限制,这一新规也触动了这对情侣。当时,二人已经同居,双方家长也见过面,默认了两人的恋爱关系。为了能更加名正言顺地住在一起,更为了证明是死心塌地爱着对方,两人于当年底领取了结婚证。

  但甜蜜的生活并不长久。李明的生意做得并不顺利,静静还在上学,没有收入,两人经济上时常捉襟见肘。去年,李明和朋友合计着把生意向外省发展,他开始经常出差,一去就是一两个月。

  静静升大四后,开始为找工作而奔波。而李明忙着拓展自己的事业,没时间也没精力为静静分忧。两人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见面几乎都在吵闹中收场。静静开始觉得李明并不是她理想的丈夫,一辈子生活在一起,肯定不会幸福。去年底,她提出离婚。

  在屡劝无果后,前几天,心灰意冷的李明找到静静的校领导。希望学校帮忙调解一下,以挽回这段婚姻。

  ——该如何管理高校为难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禁止在校生婚育和婚育退学的规定删除。然而相关管理细则还未出台,已有在校大学生闹离婚,这让学校老师和领导感到十分为难。

  一些老师认为,高校对在校生结婚不再禁止,并不代表鼓励和提倡。学校不是街道,不是妇联,更不是法院,与学生学习有关的事,学校应该管,结婚、离婚都是学生的自由,学校不方便插手。

  一名工作多年的老教师则认为,按照目前的校规,在校学生结婚要面临退学的处罚。教育部新规实施之前的违纪行为应该予以追究。(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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