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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客有口野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4:26 信息时报

  袁肃·粤味言论

  广州市环卫局18日在《信息时报》上公布了“市容环卫管理规定草案”,准备磨利张刀从重处罚那些破坏卫生环境的污糟猫、垃圾虫。本来,为了大家有个舒适干净的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处罚力度加多几钱肉紧也无可厚非的,但小弟细读这份草案却发现,部分新增条款要真正执行起来并非易事。

  草案第16条规定,路旁大楼“不洗外墙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众所周知,现在许多大楼都是有很多业主,比如有幢大厦,大有钱佬买了三四层楼出租做商铺,有些小有钱佬买了十个八个单元做写字楼,而有更多的小小有钱佬是买了一百几十方的四房二厅用来三代同堂。在这种情况下,外墙污糟了,谁出钱洗,怎样出法,处罚时又谁是责任人,不会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吧。显然,这条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现时在路边经常可以看到有乞儿仔,垃圾佬围着垃圾筒在翻江倒海,搞到周围污烟蟑气,确实乞人憎,草案规定对这种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依小弟看,这张罚单恐怕都几难开出,大家想想,乞儿仔、垃圾佬这类人,大多数都是“周身无蚊”的穷人,你要罚他们的钱等于要割他们的肉———悭D使啦。事实上,如果袋中经常有一百几十元,谁会去做“执地”呢。

  草案中还有一些条款可能会因“罪不责众”而难以执行。比如讲在老城区,很多三姑六婆都会在横街窄巷晒衫,因为屋里根本无位置,所以这在当地是很平常的事,现在按草案第23条规定最少也要罚20元,如果真是执罚起来,开罚单可能会开到手软;又比如讲草案第23条规定,禁止临街店铺利用透明玻璃墙在内外侧张贴告示及其他宣传品,这条似乎也是“狼左D”。在自己店铺的玻璃墙上贴张纸都要荷包出血,这分明是叫临街的商铺纷纷落闸放狗。

  市容环卫管理规定近十年才修改一次,有关部门最好还是垫高枕头想清想楚它的可操作性,否则,到时搞到有法难依就尴尬了。(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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