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岳母也要国家赔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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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7:1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再过两天,湖北京山县法院于13日“佘祥林无罪”的宣判将正式具有法律效力,佘祥林的律师也正在忙着为佘祥林、佘家人以及证人申请一系列的国家赔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佘祥林的岳母———张在玉的母亲认为自己也是该冤案的受害者,她也准备向国家提出赔偿要求。 在与佘家相隔不到10公里的白岭村9组,是佘祥林前妻张在玉的娘家。张在玉的母亲何珍英坐在树阴底下,她头一直在低着:“我现在想去看佘祥林,但是他不愿意见我。”70岁高龄的何珍英缓缓地说,但是始终没有抬起头来。 何珍英老人说,佘祥林被判刑后,她就一直以为是佘祥林杀死了她女儿。“自己的女儿死了,心里肯定是恨佘祥林的。” 何老太回忆,当年在何场村发现腐烂的女尸后,她和家人被公安人员带去验尸:“我当时没哭,因为我不能完全确定(死的就是我女儿)。但是,几天后,公安机关鉴定的结果出来了,确定死者确系我女儿张在玉,我就真的以为女儿死了。”老太太说着,眼里充满了泪花。 在“张在玉死”的前一年,何老太丧夫。11年来,何老太一直都沉浸在痛苦之中。逢年过节,她都让儿子去女儿的坟头上香,自己却是远远地望着,躲在家痛哭。 “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因为检测尸体出现错误,导致出现冤案,如果当年检测准确就好了。”何老太的语气显得很坚定。 何老太认为,一切都是因为公安部门检测出现错误,说她女儿已经死去,这给她心灵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创伤,她也想提出赔偿。 专家说法 法律不支持何老太赔偿申请 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斐广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张在玉的母亲何老太认为因权威鉴定出错导致她11年的丧女之痛,从而提出国家赔偿,法律对她的申请是不支持的,因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直接受害人才能得到赔偿。如果何老太确有困难,民政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杨章怀 新闻链接 佘祥林将提出500万精神赔偿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佘祥林一案的代理律师张成茂离开佛山,前往湖北京山处理佘祥林国家赔偿等事宜。此前张成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他们将提出的国家赔偿会包括4个左右的项目,其中的精神赔偿将参照西安“处女嫖娼案”500万元的标准。 class=B14 colspan=3> 作者:杨章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