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物价局公布1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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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7:54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易博文实习生余波)报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文公布取消1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于5月1日起执行。省财政厅副厅长李良田在20日举行的新闻座谈会上公布了这一消息。 这次取消的1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取消103项中央立项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涉及公安、国土、药监、建设等35个部门;二是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消59项省立项的收费项目,涉及劳动、卫生、教育、文化、工商等18个部门。转为经营服务性的4个项目分别是劳动部门的省外职业介绍服务费、卫生部门的婚前健康检查收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和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的残疾人康复收费。 这次取消的收费项目大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各界长期关注的焦点。项目内容包括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年审费、工商部门的《商标注册证》验证费、烟草部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工本费,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部门的技校招生录取费,教育部门的成人教育招生录取费、普通中专招生录取费、普通中专报名考试费,老龄委部门的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交通部门的培训结业考核发证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