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中招出台“六不准”、“六严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0:28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南昌4月22日消息(记者胡啸)为规范中招工作,日前南昌市中招办首次与各学校签订了规范中招工作行为责任状,要求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六不准”、“六严禁”。 “六不准”是:不准无计划招生;不准无档案录取;不准提前交钱订座;不准违反招生程序私自录取学生;不准私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发布虚假招生广告。 “六严禁”是:严禁人为限制填报志愿或许诺引诱填报志愿;严禁以经济手段贿赂招生;严禁违规寄发“预录通知书”和预收学杂费;严禁进入初中、小学进行招生动员;严禁初中、小学的领导和教师接受招生学校的委托做招生动员工作;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市中招办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是“南昌市名校”的,取消称号;不是“南昌市名校”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登报公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