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媒体涉嫌登违法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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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50 北京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贾晓燕)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广告监测公告,12家媒体刊登的广告涉嫌违法。 本次检查的是除西藏外的30个省级卫星电视频道和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3月1日发布的药品、食品、医疗服务和农资等产品(服务)广告,还有由新闻出版部门确定的各省报业集团所属发行量最大的子报、各省报业集团之外发行量最大的都市类报及京华时报、参考消息等报纸2月21、22、23日发布的药品、食品、医疗服务和农资等产品(服务)广告。 据了解,在这些广告当中,一些药品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做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一些食品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一些医疗服务广告使用患者、医生、医学权威机构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这些都属违法。对以上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部署查处,并将进行督办,限期上报查处结果。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