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举报相要挟绑架办假证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5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黄珊)谎称要办假证,骗出办证者;举报相挟,拳脚伺候,要人拿5000元赎人“私了”。日前,3名男子因此构成绑架罪,被佛山市两级法院判处重刑。

  去年5月24日晚20时许,在顺德打工的崔某清、王某川、何某涛、刘某华(另案处理)4人租来一辆长安面包车,由崔某清负责驾车,载着3名同伙来到顺德区勒流镇东风村工业大道某厂门口。刘某华按几人事先的谋划,开始给专办假证的男子严某打电话,称“要找你办几个证”。严某信以为真,高高兴兴应邀而来。没想到一见到“客户”的面,就被刘某华、王某川等人强行推上了车,崔某清则开着车在附近兜转。

  “小子,你伪造证件,小心公安抓你!你想不想私了?”刘、崔等人开始要挟严某。严某没想到中了圈套,无奈对方人多势强,严某只得畏畏缩缩请4人对他“通融”。“想私了,拿5000块钱来!”几人开价了,“要不然,送你进派出所!”严某只得称没有那么多钱,王某川、何某涛即对严某拳脚相加,几人同时要求严某打电话给其妻拿5000元人民币到勒流百丈大桥上赎人。为了活命,严某被迫在车上打电话叫其妻准备4500元赎人。严妻挂断电话后迅速报警。当晚11时许,当崔某清、王某川、何某涛驾乘车押带人质途经百丈路口时,民警将3人抓获,严某得救。

  顺德法院审理认为,崔、王、何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胁迫等手段绑架他人,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绑架罪。鉴于王某川是累犯,法院对他作了重判。今年1月,法院一审判决崔、王、何分别获刑10年、11年和10年,并均被处以1万元罚金。王某川、何某涛不服,提出上诉。佛山中院经审理,日前作出终审裁定,认为两人的上诉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他们的上诉。(来源:信息时报)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