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对畜禽污染下重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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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2:38 东南快报 | ||
49家养猪场要搬迁 闽侯县青口镇青林村养猪场污染福清市虎溪饮用水源,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南冲村养猪场污染长乐市西皋水库两事件,近年来本报曾进行过多次报道,但由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牵涉面广,致使该问题久拖未决,福清、长乐两地居民呼声强烈。福州市政府获悉情况后,专门成立了“福州市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领导小组”。 辛承安昨日在会上介绍,福清城头镇南田村、南冲村共有49家养猪场,存栏生猪3.89万头。目前,已空场的有7家,有29家与镇政府签订了搬迁关闭协议,有10家养猪场已基本同意搬迁或关闭,1家正择地搬迁,另有9家养猪场不配合搬迁关闭工作,福清市政府仍在进一步进行宣传动员,若仍无法做通工作,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另外,闽侯县青口镇青林村有养殖场41户,存栏生猪2.46万头。闽侯县政府已采取禁止新猪苗进栏的办法,逐步减少生猪存栏数量。辛承安说,力争4月底前基本完成福清城头镇南田村、南冲村和闽侯县青口镇青林村养猪场搬迁关闭任务。 闽江整治方案完成 对于闽江流域污染整治问题,辛承安在会上说,闽江流域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在2005年年底前予以关闭,禁建区划定前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在2005年年底前质量仍未达标,要按期一律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下达限期治理计划,限期在2006年年底前治理达标。同时,福州市还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作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现在已基本完成整治方案并积极争取省政府专项整治资金。 据了解,去年,福州市和晋安区两级财政共拨出827万元用于搬迁补助,通过努力,列入整治范围的养殖场已全部搬迁取缔,共取缔搬迁养猪场360多家,生猪9.5万头。 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昨闭幕 李有才代理中院院长 本报讯 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昨日闭幕,会议决定李有才代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范仁善的提请,任命原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李有才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免去因受贿行贿罪被判刑的陈时堪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审议了范仁善辞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辞职报告,鉴于范仁善工作调动,决定接受其辞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福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关于提名李有才代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决定李有才代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 会议通过了《2005年立法计划》,确定了今年的10项立法项目(详见本报20日报道)。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福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的决定》。(来源:记者李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