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九大侵犯知识产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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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2:40 乌鲁木齐晚报 |
为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公布了近期我区侵犯知识产权的九大典型案例。我国民间三大史诗之一的《玛纳斯》汉译本的编译者对该书的著作权权属产生争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后认定《玛纳斯》汉译本的著作权不属于编译者所有,驳回诉讼请求。 专利权人石河子开发区神内食品有限公司于去年7月至11月,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调解请求,因昌吉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河子某乳品厂等13家单位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经调查,这13家单位利用回收的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用于自己的产品包装上的行为,实际上已经再现了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构成专利侵权。新疆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金色农华”商标照注册人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印制标有“金色农华”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用于其生产的玉米种子,并进行销售。 其它案件是新疆图书批发市场(双安图书市场)明星时代书店发行盗版图书,乌鲁木齐市郭氏茶庄发行非法出版物,特色毛T恤衫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阿拉山口海关连续查获进境侵权物品,吐尔尕特海关查获侵权品牌衬衫,侵犯“花剑”衬衫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董少华 刘杉 (来源:新疆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