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重点扶持三类小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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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21:43 新华网 |
新华网天津4月22日电(记者邹兰)天津市市长戴相龙22日说,天津市将采取措施,鼓励创建和发展科技创业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社区服务型企业、农产品加工类都市服务型生产企业。 22日在此间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上,原则讨论通过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但针对天津市中小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达99.89%的情况,戴相龙强调,天津将重点支持科技创业、成长性强的小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并能解决部分社会人员就业的社区服务型企业,以及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深加工类小企业。 按照《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今后在天津创办科技创业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创办或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社区服务型企业,农产品加工等都市服务型生产企业,将额外享受财税、融资、担保、信息、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今后申请创办这3类小企业时,如果不符合企业注册登记条件但企业创办人书面承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达到法定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颁发有效期为1年的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期间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正规企业进行管理,享受新设企业的财税优惠,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政策。1年期满后,企业应重新申请登记,经审查达到法定要求的,颁发正式注册登记证书;未达到要求的,办理注销登记。创办以上3类小企业所需的贷款,天津市有关担保机构将按规定给予优先担保。 这些小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凡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签订了工资协议书、连续两年以上盈利并利润增长的这三类小企业,可以参照市场劳动力价格和当年政府颁发的工资增长指导线,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不实行计税工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