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查处违法广告不能忽略广告制作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0:00 红网

  4月22日《新京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在21日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广告监测情况,新兴医院“新兴妈妈回娘家”等12个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涉嫌违法。国家工商总局已经部署查处并将进行督办,限期上报查处结果。

  一旦发现有虚假广告出现,人们往往把责任归咎与广告商——广告的利益主体,而忽略了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的责任追究,更容易忽略广告公司等广告承接、制作单位的责任。

  一则广告的出现,首先是由广告商根据自己的需要找到广告公司,而广告公司则负责策划、制作和媒体发布等事宜。广告制作单位为了能顺利得到客户的认可,谈成这笔生意,就会尽最大努力想出一个让客户满意的创意,而往往就置广告的真实性于不顾。

  当广告制作单位为了营利,为了拉拢广告客户,而把广告的创意置真实性之上以后,一则虚假的广告就可能会出现,而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广告制作单位,不能为了博得广告商的欢心而不顾广告的真实性,否则最终损坏的还是自己的信誉和利益。

  工商管理部门在追究发布虚假新闻媒体和广告商的责任同时,也不能忽视广告制作单位这个中间环节,对那些制作虚假广告的制作单位应该给予警告和相应的处罚。

  另外,广告经营单位都需要有高素质的广告审查人员。一个既懂相关法规,又有正义感和独立性的广告审查人员,真正发挥了他们在发布环节中的把关作用,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违法广告的出现。(稿源:红网)(作者:谢焕权)(编辑:潇湘行)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