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家庭贷款买房有指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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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1:42 现代快报 |
快报讯(记者陈大军)昨日,记者从省工行营业部和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中心获悉,特困家庭住房贷款难有望在近期得到解决。首付五成、有经济来源的家庭将获得住房贷款。 市民于敏俊(化名)购买的是南京景明家园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63平方米,总价9.45万元。去年11月,他交了3万多元首付款,准备再贷6万元就可以拿到新家的钥匙,结束自己20年无“家”的漂泊生活,但因种种原因没能从银行贷到款,已建成的房子暂时不能入住。据了解,在去年建成的2000多套经济适用房中,像于敏俊这样交了首付款没有贷到款的约有三十余户。 据了解,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银行决定针对不同人的具体情况选择性的提供贷款。目前,工行正着手贷款的前期工作,负担房产开发的房产公司正在把贷款人的家庭情况报送工行房贷部门,工行将对各贷款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按照新规定要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首付住房款为五成,贷款五成;家庭成员收入要能够偿还住房贷款,达到这两个条件的居民有望在近期领到住房贷款。以于敏俊为例,其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总价为9.45万元,在首付约5万元后,可再贷5万元。以贷款5年计算,每月还款950元。 仍以市民于敏俊为例,他申报自己的家庭年收入为1.4万元,月均收入1200元。若以南京低保人均260元的生活标准计算,其一家三口月最低生活费支出780元,可节余420元。比每月的房贷支出少530元。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这些困难家庭确实能证明自己的其他收入来源,足以偿还银行的住房贷款,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在近期银行对申请住房贷款的家庭进行的收入调查,将直接决定申请贷款人能否贷到款。 按照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规定,5年内不能上市。考虑到困难家庭经济收入较低,有可能出现因种种原因不能还贷的情况,如果贷款人在贷款2年后不能及时还款,有关部门可以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按照住房销售时的原价回购,收回产权,以廉租房的形式向原购房人租住,让其缴纳一定的租金后仍然拥有居住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