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救命险”-2:910起工伤事故获赔未过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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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1:55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记者:杨佳薇 “为了这几万元的费用,我们已经折腾了大半年,我父亲现在还失去了自理能力,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们却得不到任何的赔偿。”4月18日上午,赵继凤搀扶着行动不便的父亲赵广义略显激动地说,“我父亲明明就是在工作期间从车上摔了下来,可老板在给我们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拒绝再给予任何赔偿了。” 今年已经59岁的赵广义是泊头市四营乡赵三番村的农民,为了偿还几万元的外债,2002年3月来到石家庄漫天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打工,主要做些种树种花、给客户送花等活。2004年6月11日,正在装车时汽车启动,赵广义从车上摔下来受伤。 “从事发到现在,我已经支付了很大一笔医药费,我还曾帮他们起诉当时开车的司机,可他们自己放弃了,现在转过来起诉我,太让人心寒了。”赵广义的老板付东也感到很委屈。 据了解,赵广义的工伤鉴定由于缺乏举证等一系列原因,目前还在处理中,而赵广义和付东的纠纷却越闹越大,由于赵广义没有加入工伤保险,巨大的医疗费用让双方都很为难。 就像付东和赵广义的想法一样,大部分的民营企业的老板和职工都缺乏参保意识。市劳动局工伤保险处副处长贾振江介绍说,2004年,石家庄市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就有910起。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去年有400多人享受到了工伤保险的赔偿。也就是说,去年被认定为工伤的910人里加入工伤保险的还只是小部分。 “工伤保险是一种雇主责任险,职工个人不需缴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其实,这样做也可以避免企业老板与工伤职工发生纠纷,因为无论参保不参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都逃脱不了应尽的法律责任,而工伤保险就像是一张‘安全网’,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早加入,早受益;不加入,不受益。” 有业内人士指出,工伤保险的赔偿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会赔付到底。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避免企业老板与受伤员工之间发生工伤纠纷;另一方面,也可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如果您在参加工伤保险方面存有疑问或有什么工伤保险问题,可继续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63275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oaldan@163.com与我们进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