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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价局释疑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看病有望省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7:09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肖世艳伍鸽玲4月22日,自治区物价局召集媒体通报了广西将于本月26日召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重新制定和调整广西医疗服务价格的消息后,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独家专访了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程华兴。

  今后百姓看病会不会更贵?

  问:重新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不是说医疗服务价格要上涨了?今后老百姓看病会不会更贵了?答:不是,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是一次结构性的调整,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规范与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来进行的。虽然此次调整的价格有涨有落,但从抽取的200份住院病例(其中146份病例是住院手术病例)进行费用测算后来看,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这些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下降约15.34%。因此,百姓负担不会增加。问:哪些医疗服务价格上升了?哪些会下降?答:首先是降低了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的价格,如CT、核磁共振、直线加速器、X刀、γ刀、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6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拟将在现行标准上下降50%;其次是降低了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各系统诊疗项目类价格;三是为减轻广大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照顾特殊困难人群,挂号费、诊查费和床位费这次不作调整,维持现行水平;四是适当提高手术、护理、一般检查治疗、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价格。问:一般检查治疗是指什么?是不是指血常规、肝功能等一般检查?在治疗中,这类一般检查应该是最多的,提高这个标准后,患者负担是不是会更重?答:这样理解是不对的。我们平常说的血常规、肝功能检查其实是属于医疗检验的范畴,这类检验价格很多拟下降。这里说的一般检查治疗是指为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方面价值的收费项目,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资深老中医的诊查费用等。

  乱收费能被抑制吗?

  问:据新闻通报会上介绍,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存在重复设置、交叉设置、名称不规范等问题,那么,什么是重复设置、交叉设置,能举例说明吗?答:广西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有5000多种,项目本身不规范,如阑尾切除手术,A医院称阑尾切除术,B医院称盲肠术,C医院则称小肠手术,这就形成了交叉设置;另外,如内科设置了某一个检查,到了另一个科室却是另一种说法,重复设置让病人重复做检查。问: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后,最令患者头痛的这类乱收费问题能得到抑制吗?答:经过4次反复归并和内涵调整,广西现行的约5000多个医疗服务项目最终确定为3773个,与国家确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接轨。项目规范后,将在全区推广统一的医疗收费管理软件,医疗机构收取的医疗服务费用,只能按照新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收取,这是个“死标准”。医疗服务价格包含了提供服务时所耗费的常用卫生材料和仪器治疗等费用,收费系统已经“定死了”,医疗单位想加点什么费用根本不行,因为软件不“认”,从而避免了医疗单位自立项目、分解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不规范价格行为发生。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增收,医院会不会产生新的乱收费方式?如何抑制?答: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还将制定相应的配套和保障措施,但是,仅有价格政策管理和干预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医疗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听证会是否流于形式?

  问:记者曾多次参加物价部门召开的听证会,每次都是在申请方读完申请方案后,物价部门会做出“拟同意”的初审意见。有群众曾向媒体质疑物价部门的“拟同意”初审意见,认为太过轻率。请问,本次重新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来的牽物价部门所持意见是什么?答:本次听证会是国家统一部署的,有关标准是参照与广西同等经济状况省(市、自治区)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并根据广西的基本情况来提出的。物价部门的初审意见是在相当认真的情况下作出的。初审的内容包括:初步审查、核实申请单位提出召开听证会的依据和理由,具不具备召开听证会的条件、在不在定价权限内;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充不充分;具体方案符不符合国家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有没有改变现行医疗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同时,对于申请单位拟定的成本方案,已委托成本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经过严格的审核之后,认为符合听证条件的,才召开听证会。而具体的定价方案,则要等到听证会结束后才制定。问:听证会代表由什么人员组成?答:本次听证会共有29名听证代表参加,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专家代表主要来自经济学、医学和法律界,人大代表产生于区、市两级人大,经营者代表除了有省级经营者,还有来自市、县、镇、乡一级的经营者代表,代表的综合性和专业性都很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当然,代表们不可能说向每一个人征集到意见,但由于这些代表都代表着各自的层面,通过调查,应该能真实地代表老百姓的意愿。问:前段时间,物价部门通过媒体征集10名消费者代表,这些代表真的是由消费者自愿报名产生的吗?目前履行义务情况如何?答:为了尽可能多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本次听证会,我们大大提高了消费者代表的比例,从一般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占20%的比例提高到约34%,并通过媒体公开征集了10名消费者代表。共有30多名消费者报名参加听证会,根据听证会代表应当具广泛性、代表性的要求,我们有选择地挑选了10名消费者代表。我们认为,这10名消费者代表涉及到多种人群,他们分别来自企业、机关、社会团体、社区,有工人、农民、患者、离退体干部职工、个体户、下岗工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都是自愿报名参加,这些代表们非常有积极性,责任心也较强,我们经常与他们电话联络,他们都在积极地做调查。

  作者:肖世艳 伍鸽玲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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