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任命763名人民陪审员 与法官享同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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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8:5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23日电上海市高院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个消息。从5月1日起,上海所有法院将正式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并已任命了763名人民陪审员。这些来自社会各界的普通市民,将和法官一起参与部分一审案件的审理。除不能担任案件的审判长外,人民陪审员享受和法官的同等权利。 据青年报报道,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建国介绍说,人民陪审员制度半个世纪前就开始在我国实施,但从未有过任何单行法律加以规范,在各法院的实际工作中,对于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选任程序、权利义务的要求各有不同。去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首次明确了这些问题。上海人民陪审员制度正是根据《决定》精神实施的。 与法官享同等权利 孙建国说,“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不过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的案件为必须是一审普通程序的案件。”这些案件具体指: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海事、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被告、行政案件的原告提出申请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 市民可自荐陪审员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由市民自荐和单位推荐产生,经人大审批、法院和司法部门培训后才可正式上任,任期5年。除年满23岁,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外,人民陪审员还需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目前,全市法院共需要795名人民陪审员,现经各区人大常委会实际任命的有763名。 这763名陪审员中,女性陪审员占45.1%,民主党派、无党派等党外人士占30.8%,通过自荐入选的超过40%。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来自金融、计算机、医疗、建筑等行业的专业人员。 督促法官秉公办案 “人民陪审员对体现司法民主、展示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具有积极意义。”孙建国说,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满足了公民参与司法活动的民主要求,人民陪审员的非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更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来判断案件,与法官的思维形成互补,有助于判决结果接近客观真实,为社会认同和接受;此外,作为业外人事介入审判活动,在客观上也可以起到督促法官秉公办案的作用。(王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