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落实劳模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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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9:1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邱伟钢)全国劳动模范、象山县邮政局投递员柳建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日前,市总工会向他送上了1万元特困补助金。近年来,我市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使全市1600名劳模的待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一些实际困难得到解决。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劳模,由于退休早,养老金水平普遍不高。为此,我市于1996年10月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并不断加以完善,规定凡获得全国、省(部)级和市级劳动模范称号,并在离、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每月可分别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20元、100元。目前,我市已有700多名离、退休劳模享受了这一待遇。 为提高劳模的医疗保障水平,去年5月,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让劳模享受医疗补助的优惠政策,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劳模医疗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凡参加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门诊、住院医疗费,其个人账户用完后的个人自负、个人承担部分,按劳模等级分别给予补助。全国劳模可以享受全额补助,省、市劳模也可以享受70%至80%的医疗补助,从而大大减轻了劳模的医疗费负担。目前,市区已有1020名劳动模范办理了劳模医疗补助卡,两年来已有860人次享受了劳模医疗补助,总补助金额达65.5万元。 为了解决劳模的生活困难,各级工会还推出了相应的帮扶措施。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部署,今年春节前后,我市分别向27名困难劳模发放了生活困难补助金,向8名劳模发放了特困补助金,还向58名劳模发放了慰问金。2003年4月,我市又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劳模协会。遵循“先富帮后富”的原则,劳模协会建立了融资渠道,两年来已先后资助困难劳模60多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