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晚点乘客上班迟到要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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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1: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王晴) 日前,记者接到晏女士报料称,因火车晚点3个多小时导致她上班迟到,意欲索赔。记者采访中发现,《铁路法》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对于列车因为晚点对乘客造成的损失是否赔偿、如何赔偿没有进行法律规定。消委会提出,列车因自身原因晚点,铁路部门不予赔偿是“霸王条款”。 据晏女士介绍,前天,回湖南老家探亲的她和丈夫从岳阳乘坐N719次列车赶回广州上班。本来列车正点到达时间为早上6时,到站后有充裕的时间赶回。但是火车开到花都北站时停了40多分钟,到大朗站又突然临时停站,一停就是1个多小时。“直到9时15分左右,N719次列车才抵达广州火车站,足足晚点了3个多小时”。出站后看过电子显示屏,晏女士才发现晚点的还有其他多趟火车。等她坐上公交车辗转回到天河区工作地点时,已经差不多11时了。 晏女士表示,火车晚点,乘务员的态度又恶劣,让她难以接受,她将保留起诉权,打算提出“晚点赔偿”的要求:“一、全额退还车票。二、列车长道歉。三、赔偿相应误工费。” 前天中午,记者赶到火车站,只见在出站口已经聚集了数百名接客的市民,正在焦急地等待着。一名市民告诉记者:“晚点了半个小时了,刚才看其他车有晚点二三个小时的。”电子显示屏显示仍有3趟车晚点,分别是2285次、K81次、5363次。到上午11时37分左右,晚点火车陆续到达。 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前天上午有10多趟到站火车陆续晚点,分别是T67、T171、T175、N719、721、N745等,晚点半小时至3个多小时不等。关于火车晚点原因,铁路部门称并非“线路故障”,而是“五一”将至,为了保证黄金周期间安全行车,铁路部门进行了一次大型的设备质量检修工作,对南下火车运行造成了一定影响。至于乘客索赔一事,有关人士称目前尚未有法律规定列车晚点要赔偿,不可能对乘客给予赔偿。 据悉,目前《铁路法》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对于列车因为晚点对乘客造成的损失是否赔偿、如何赔偿没有进行法律规定。消委会表示,消费者退票时要收取手续费,而铁路列车晚点却从来没有给消费者一个补偿,这样有失公允。 (报料人:晏女士奖金100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