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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20岁"姐弟"同居5年 分手时小伙持刀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3:18 东方网

  东方网4月23日消息:兰州市西固区20多岁的李某与城关区一位40多岁的妇女“姐弟恋”5年,双方感情淡化后,李某持刀向女方索要3万元“青春损失费”,结果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1999年的一天,当时23岁的李某在舞厅里认识了43岁的李女士,两人在跳舞时一见钟情。李女士告诉李某,她没有丈夫,孤身一人,十分寂寞。痴情的李某信以为真,从此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晃5年过去了,今年初李女士突然提出要和李某一刀两断,理由是她有家有丈夫,不能这样下去了。

  得知李女士骗人又变心的消息后,李某多次约李女士见面,想继续保持暧昧关系,结果被拒绝。感情失落的李某痴情过头,以李女士欺骗了他5年的青春,害得他失去了找对象的年龄为由,向李女士索要3万元的“青春损失费”。

  李女士认为感情不是商品,更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李某左思右想,认为认识李女士吃了大亏,前不久带着一把菜刀、一把斧头在李女士的楼下准备伤害她。

  当夜,因李女士没有出门李某未能得逞,但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律。选稿:彭蠡 作者:侯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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