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上下限分别为3534元和7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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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3:2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淄博4月22日讯 (记者 路萌 通讯员李伟吴倩)记者今天从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根据公布的淄博市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淄博市2005年参保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已确定:缴费基数下上限分别为707元和3534元,并已于4月1日开始执行。 各类参保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编外人员以及民办非企业等参保单位,以2004年度职工工资收入作为2005年企业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707元的,基数即为707元;月平均工资超过3534元的,以3534元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退休待遇的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基数可在下限基数707元和上限基数3534元之间自主确定。进入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按下限缴费工资707元作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以到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533)2864722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