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第二次竞争政策对话在北京举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3: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翁阳) 本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中欧第二次竞争政策对话在此间举行。会议围绕如何建立竞争政策,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垄断行业管制的关系,制止国际卡特尔,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企业并购控制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和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司长菲利浦·洛厄出席会议并致辞
二00四年五月,在温家宝总理访问欧洲期间,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欧盟竞争事务委员蒙蒂共同签署了《中欧竞争政策对话》框架性文件,决定在中欧之间建立一个竞争政策方面相互交流与合作的机制,这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建立的首个关涉竞争领域的对话机制。 基于对竞争政策重要性之认识和近年来中欧经贸关系的持续发展,中欧双方都深切感到在竞争政策和法律领域进行合作的重要性。中欧双方致力于建立完善的竞争政策和建设内部统一市场等,同时努力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大公司和小企业的活动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消除市场分割。在过去一年里,中国和欧盟决策者以及相关专家在竞争政策领域进行了初步的经验交流。欧盟愿意在欧盟竞争政策对话过程中与中方分享在竞争政策领域的经验。 据了解,竞争政策,也称反托拉斯政策,属当今世界上大多国家重要的公共政策手段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不完全竞争市场少数占据支配地位厂商限制竞争的行为。随着中国的入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诸多行业正呈现明显的集中趋势,一些厂商开始取得支配地位。由于中国竞争政策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缺乏作为竞争政策核心的反垄断法,使得国家无法对日益增加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严重影响了整体经济效率的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