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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没钱用 他竟绑架杀害同桌 一高三学生昨日受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5:01 贵州都市报
手里没钱用他竟绑架杀害同桌
  金黔在线讯兴义市五中高三学生胡××因缺钱用,便将同班同桌王清刚绑架杀害,向其家人勒索8000元钱财。4月22日,该案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胡××因缺钱用,便萌发了绑架同班同桌王清刚同学,向其家人勒索钱财的动机。2005年3月22日,胡××购买了作案工具和一张面值为30元的IC电话卡。当天晚自习后,胡××谎称找王有事,将王清刚哄骗到兴义市狮子山水厂旁水沟边一块空地内。当王清刚提出要回家时,胡××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刀朝王清刚的背部猛刺一刀,王清刚准备反抗时,胡××又用刀朝王清刚的胸部、大腿等部位猛刺几刀,王清刚遂扑倒在地,胡又用刀朝王的背部、颈部猛刺,致王清刚被锐器刺破右颈总动静脉和心脏贯通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导致循环衰竭死亡。

  胡××逃离现场后,来到兴义市内一个IC电话亭,用事先购买的IC卡打电话到王清刚家中,称王清刚在他手中,不准报警,否则“撕票”,并要王家准备8000元赎人。

  公诉机关认为,胡××绑架并杀害同学,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兴义五中组织上百名师生参加了旁听。此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尤立宪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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