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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发放 集美有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5:47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集美区关于征地补偿费发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于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规定,70%的土地补偿费将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实行平均分配。

  据悉,集美区农村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补助费和农田水利摊销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五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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