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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操作电脑得病 鼠标过劳症算不算职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8:54 新华网

  南京一家外资公司的白小姐,因上班长时间操作电脑,造成腰背肌肉劳损,手指发麻、刺痛,甚至晚上拇指不能伸展。白小姐找老板希望换份工作,老板却一口回绝:不愿干就走,想干的人多得很。白小姐质疑:像这样因工作引起的身体损伤,算不算“职业病”的保护范畴,单位可以一推了之吗?

  据省人民医院的有关专家介绍,手臂出现酸麻疼痛症状的患者中,以职业驾驶员及计算机或文书工作者最多,约占门诊人数的五成以上,大部分都是20岁到45岁的青壮年。长期使用电脑的人,因手腕关节长期、过度地运动而被损伤,再加上有些电脑桌高度不适和鼠标操作不灵活,更加重了颈部、肩部的负担,甚至还有人因此造成动脉硬化、突发性暴盲。除此以外,现在还出现了一种“信息过劳症”,许多公司白领雇员,尤其是那些负责处理信息业务的人员,因为每天要阅读、处理大量电脑信息,都患上同样的一种病症:健忘、头痛、脾气暴躁,注意力不能集中,严重者还会患上神经失调、忧郁症、动脉硬化性精神病等,这些疾病同职业的工作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

  既然类似“鼠标过劳症”主要是因工作造成的,能否列入职业病的保护范畴?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的丁主任告诉记者,所谓的“鼠标过劳症”实际上就是办公室人员所患的“腰肩颈腕综合征”,目前它还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立法意义上的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眼病等共10类115种疾病。至于“腰肩颈腕综合征”只能算是一种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她同时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职业病的定义也应该作出新的调整,不排除将来包括“鼠标过劳症”在内的若干与职业密切相关的病症有成为国家认可的职业病的可能。(王国柱 薛兵)(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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