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终审赢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21:12 海峡都市报 |
本报讯买方、卖方与房产中介公司均有签订委托协议,但最终房产的成交是由买卖双方的家属完成。为了4万多元的中介费,中介公司一纸诉状将买卖双方告上了法庭(本报今年4月7日房产专刊曾作报道)。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买卖双方均要支付中介公司2万多元。 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认为,嘉和中介已尽了“提供信息”的合同义务,至于买卖双方能否最终达成协议,则需要双方的诚意及努力。而最终,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可见嘉和中介已促成该笔交易成立。因此,泉州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支持嘉和中介的诉讼请求,蔡某和赖某要分别支付中介费2149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