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证重在遏制“市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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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1:19 红网 |
4月20日,南京市摧毁特大制贩假证窝点,缴获假证8500余件,中有5名制贩假证者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现代快报》4月22日报道)。一次缴获数量如此之大的假证实在是令人震惊,相信制假贩假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我也希望假证的买主同样受到严惩。 一直以来,在打击假证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对制假贩假者可谓出重拳、撒天网,力度不可谓不大,战果也不可谓不丰。但是假证“产业”却屡打不绝,反倒还呈现出日趋“繁荣昌盛”之势。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当前法律的缺失,只有对制售假证的制裁措施,却没有对购买、使用假证者的惩处规定,有关部门对购买和使用假证的打击束手无策,巨大的假证“市场需求”得不到根本遏制。 从经济行为的观点来看,假证市场是一个需求决定供给的市场。因为证件的取得和使用具有证与人一一对应的特点,这决定了制贩假证必须是以销定产,以需定产,这是制贩假证与其它制假售假行为的显著区别之一。制贩假证的猖獗也正是假证市场需求旺盛的表征。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流入人才市场的假文凭、假证件已达百万之巨。在南京市缴获的这批假证中,国家各部、委、办、局颁发的各类证件,全国各大院校的毕业证、等级证,部队的特种证件,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户口本,工商、税务、土地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契税发票、房产证明……可谓一应俱全,这恰恰说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潜藏着为数众多的的假证需求者。 如果仅仅制裁制假贩假者,而不对买假证、用假证者予以严惩,假证的市场需求不但得不到有效平抑,反而会日甚一日的旺盛。在这种旺盛的“市场需求”和由此而产生的巨额的暴利驱动下,制贩假证者面对高压的打击态势之下,仍然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从违法收益来看,一个假证只能给制假贩假者带来几十或几百元的利润,却能让买假用假者顺利的就业、升职、晋级、加薪,或进行其它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也可以为其实施更大危害的违法犯罪,并逃避法律的制裁提供护身符。因此,假证的最大受益者不是制假贩假者,而是买假用假者;假证的主要社会危害不是出现在制作、贩卖的阶段,而是出现购买和使用的阶段。 因此,应尽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加大对购买、使用假证者打击惩处力度,这不仅是从“市场需求”这一源头上消除假证的当务之急,更是建立信用体系,维护社会公平,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稿源:红网)(作者:王长明)(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