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制度该改一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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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9: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刘武俊 现行探亲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81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通知》: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省外),每年给予探亲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省外父母的,每4年给探亲假20天。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制度显然已经不合时宜,有必要尽快修正。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人员流动空前活跃,越来越多为事业闯荡他乡的人在异乡结婚生子,其中不少是独生子女。可以说,我国已进入“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的老龄化社会,日益增多的空巢老人成为一个值得关怀的特殊的社会群体。 随着家庭物质生活的普遍提高,空巢老人往往更关注和渴望独生子女的精神赡养,期盼家庭能岁岁团圆,而已婚的子女照样也希望每年都能回老家对父母尽尽孝道,而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因此,婚后4年才能休一次探亲假的探亲假制度显然缺乏人性关怀。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应当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关涉千家万户精神福利的探亲假政策更应当充分以人为本,吸纳民意,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 一家之言(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