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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新闻回放 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近日公布,交警不准“暗中执法”,人性化的执法规定让人拍手称快。但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近日对媒体做出截然相反的表态:北京交警不会取消“暗中执法”。一时间,惹得网民、车主议论纷纷。 赞 交警暗中执法有震慑力,好! 北京不仅支持交警“暗中执法”,“暗中执法”还有可能是将来交警主要的执法手段。对此我表示支持和理解。 交警执法有明、有暗,明、暗结合,是符合法律规定,也是符合现实状况的。换句话说,实行“暗中执法”,也是被少数不自觉司机“逼”出来的。现在的城市中,由于道路拥堵严重,只要交警不在,一些“机灵”司机就会把车开上慢行道,或长距离占用公交车道。 而经过交警不断纠违,现在即使交警不出现(或许是“暗中执法”了),想违章的司机心里也会“打鼓”,怕交警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给自己一张罚单,从而再不敢贸然行事。看来,“暗中执法”不仅具有震慑作用,确实还能提高司机守法的自觉性。 据统计,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230万辆,有“车本”的人员更是不计其数。在车辆、司机、违章都大幅度增长的今天,交管部门不动点“真格”的,还真就有点“玩不转”了。实行了“暗中执法”,至少让百姓看见“亮儿”,心里踏实了许多。 (海东) 弹 暗中执法让事故“顺利”发生 交通违法行为之所以被法律制裁,不仅因为其可能影响道路行车秩序,更因为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公民生命带来威胁。既然交通违法行为会危及司机本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那么交警躲在暗处等待交通违法完成后再站出来处罚,就存在一个风险—————万一这时的交通违法引发事故导致伤亡该怎么办? 也许交警在“暗中执法”中会“注意分寸”,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道路交通瞬息万变,一起事故往往在极偶然的巧合中和极短的瞬间内发生,交警不可能保证每个时候都能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事故发生前力挽狂澜。毕竟交警只是一个人,他有再高的专业素养,他的实际经验再丰富,但反应力和判断力始终都是有限的,更何况他面对的是一个不属于自己掌控的高速机器,面对日益复杂的交通系统,这又增加了太多的不确定风险。 法律的严肃性固然重要,但生命的尊严与安全更不应被忽视,我们建议,对“暗中执法”,慎而又慎地权衡使用。(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