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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8:22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太原4月24日电(记者刘云伶)卫生部日前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根据卫生部网站于4月6日发布的批复文件,在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据新华社太原4月24日电(刘云伶申毅敏)胎盘具有什么疗效,适合哪类人群服用?健康人服用胎盘果真能大滋补吗?山西省中医研究院一位老中医指出,胎盘有一定研究和药用价值,但应该由专门机构进行研制和加工处理,自己乱吃乱补,有害无益。

  山西省中医研究院专家介绍,胎盘是一味中药,学名叫“紫河车”。胎盘对于一些体质虚弱的病人、老年人具有滋补的功效。但是,人体内部讲究阴阳协调,健康人如果不适量服用,不仅不能起到滋补效果,反而会使得体内阴阳失调,干扰正常的内分泌,对健康造成危害。据报道,在一次国家级的权威会议上,有关专家讨论了人胎盘作为药品原料所潜在的安全性隐患及安全性检测、质量控制手段等问题,认为鲜胎盘制品不能作为中药批准使用;紫河车制品由于同样来源于人胎盘,在其来源、病毒检测、病毒灭活、工艺与有效成分的关系等诸多问题尚未解决之前,亦不宜作为中药保健药品使用。所以,对所有以人鲜胎盘或紫河车为原料的保健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最终均做出了“不批准生产”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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