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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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梁盛)4月24日记者从茂名市纪委获悉,化州市原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吴茂汉因收受贿赂32万元,日前被化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茂名市纪委、化州市政协九届十次党委会议分别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分。 据化州市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法院查明:1998年至2001年间,吴茂汉利用任化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引陵重建”和“江边村拦河坝加固”工程建设中,非法收受包工头彭某某的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此后,在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间,吴又利用任化州一中高中部搬迁指挥部常务副指挥的职务之便,在负责工程发包、工程验收和批支工程款等工作中,先后非法收受化州市一中高中部搬迁工程包工头杨某贵贿金10万元,4次共收受杨某许9.5万元、5次共收受彭某某10.5万元,合共收受贿赂32万元。 当地法院认为,吴茂汉(男,53岁,化州市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严重,故将依法对其从重判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