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食品进口实施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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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彭俊杰)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欧盟对部分食品制定了新法律并已实施,此外,正在酝酿易消化食品范围的规定和食品类别的划分。业内专家提醒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技术标准调整的要求,以防被抬高的技术门槛挡住出口大门。 据悉,已实施的新法律主要集中在对啤酒和奶制品的要求方面,一是必须带有易懂的文字说明;二是对啤酒的酒精含量和奶制品的脂肪含量作出具体的规定,具体为淡型啤酒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3.5度,干奶制品的脂肪含量不得超过20%(瘦型食品),其他奶制品的脂肪含量不得超过35%(易消化型食品)。(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