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000元钱买把枪买过瘾 被判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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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41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通讯员于振军李如国 陈顺祖)花7000元钱买枪,就是为了过过枪瘾,近日,张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拥有一支手枪一直是张某的“梦想”。2003年,他请朋友熊某到襄樊打听能否买到枪支。当年10月,他携带7000元现金和熊某一同赶至襄樊,从贵某手中购得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3发。(来源:武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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