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在其国非毒品? 尼国被告人难圆其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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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1: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 尼日利亚籍男子凯文去年11月16日在广州新白云机场入境时,被检出在托运的行李中夹带有共计12包、净重16831克的大麻植物,被广州市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提起公诉。 在广州市中院日前的庭审中,凯文称他是第一次来中国,在动身之前,有几位已经身在广州的尼日利亚朋友请他从国内捎带一些“好抽”的东西。他便应朋友要求携带了一些他们都喜欢吸食的大麻。“大麻在我们国内就像香烟一样,很多人都吸食,并不视为毒品”,凯文这样为自己辩解。“此前并不知道这一行为会触犯中国的法律”。检察官当庭指出,我国刑法第357条明确将大麻列为毒品。据悉,尼日利亚也在严打大麻毒品犯罪,凯文的说法根本不成立。法庭将择日宣判。(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