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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横跨规划为宅基地的自留地上空 高压线下左右各30米不能建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1: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高压线横跨规划为宅基地的自留地上空 高压线下左右各30米不能建房(图)
  东隅村村委会主任康亚富说,高压线穿空将严重影响宅基地的使用。

  本报吴川讯

  (记者关家玉 特约通讯员 黄诚忠 摄影报道) 因一条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高压线路横跨村里已规划为宅基地的最后一块自留地,吴川东隅村不得不与供电公司和当地政府打一场官司。因高压线穿空对其下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侵权?这场诉讼引起了法律专家的极大兴趣。

  村民起诉要求拆除高压电塔

  根据《电力法》,高压线下两侧各30米内属安全地带,不允许建房。东隅村人说:“就算允许,我们也不敢在高压线下建房子!随着人口不断增多,我们还不知去哪建房好?”村民表示,索赔不是目的,因此,去年该村诉电力公司、供电部门、施工单位等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是:“停止侵权,恢复土地原貌”。即对已经建起但尚未拉线的其中2个高压电塔进行拆除。

  据了解,按吴川《关于统一实施县城总体规划》,1995年,受政府部门委托负责征用、开发土地的吴川市地产公司,在与东隅村签订《征地协议书》中特别声明:“根据吴府[1994]4号规定,征用地以西沙尾塘、旧村(记者注:目前,其中2座高压电塔就位于此,见图)的土地作为留成部分,今后不再征用,由东隅村自己按政策规定使用”。

  案件目前正发回重审

  2000年,鉴于人口增长,居住空间日窄,东隅村经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将该村上述的最后一片自留地(约120亩)规划为宅基地,拟安排100多户约500多人在此居住。2001年,吴川市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指挥部与当时的村民小组经协商达成《征地合约》,在东隅村的基本农田征地建设变电站。2002年1月28日,该工程开工。随后,东隅村提出高压线穿空严重影响宅基地使用,要求对方将电塔在该村地界上西移200米,但不被接纳。到2003年,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村民为此与施工方多次发生冲突,施工一度受阻。2004年,东隅村向吴川市法院提起诉讼,而供电公司也以东隅村阻挠施工提出反诉,法院判决驳回东隅村的诉讼请求,支持供电公司索赔误工损失的反诉请求。随后,东隅村上诉到湛江市中院,湛江中院以吴川法院审判“不合程序”为由,发还吴川法院重审。

  专家法眼

  张民安

  (中大法学院副教授):按照《宪法》和民法,村委会对其自有土地享有使用、占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高压线穿空,对其下土地用途并没有产生影响的,和该村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给予合理补偿,则不构成侵权;如果对其下土地用途产生重大影响的,必须依照程序,先将高压线下受重大影响的土地征为国有,再进行施工。否则,应属侵权。(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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