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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 弟弟将哥扎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4:03 锦州晚报

  本报讯(郭文杰 记者陈涛)弟弟占用了自己所住的房子,王某怀疑是哥哥指使,一怒之下,操刀冲进哥家,将其扎伤,并砸毁部分家具。结果,王某被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王某家住义县北部山区,去年春,王某与妻子共同住进其叔父死后遗留的房子。几个月后,王却发现外出归来的弟弟住进了他所住的房子。无奈,王某只得搬回原处居住。对此,王某越想越窝火,认为此事一定是其兄长指使。于是,他怀揣尖刀,直奔哥哥家。进院后,不由分说,照着哥哥就是一顿乱刀。王兄被扎伤后,躲到另一房间。气头之上的王某见哥哥没影儿了,便用煤铲、斧子等将其家中的电视机、玻璃等价值3000余元的物品砸坏。事后,王兄的伤势被法医鉴定为重伤。

  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为泄私愤,故意杀人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对其数罪并罚,但因被告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其故意杀人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未遂犯从轻处罚。因王的行为已给其兄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郭文杰 记者陈涛

  (来源:锦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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