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建给真正有需要的市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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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6:08 海峡都市报 | ||
[委员声音] 林敬初:民盟福建省委员会委员,政协泉州市委员会常委、副秘书长,民盟泉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 让居者有其屋 “政府要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让真正需要住房的干部职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在昨日上午的政协会议休息间隙,林敬初对记者如是说。 林说,这几年,泉州有许多外地考进来的公务员,企业也吸引了众多的外来人才,这些人有相当部分需要在泉州购房。年轻的公务员,工资不高,按现在的商品房房价,几十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房子,但这些人总要在泉州生活,怎么办?得让政府来想办法,让他们能安心工作,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林敬初说,除了政府要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外,建好的房子要卖给有真正需要的人。前几年开发的经济适用房,有些分配方案并不科学、不合理,“念歪了经”,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形容这种现象是“买经济房,开豪华车”。还有人,买经济适用房并不是为了居住,而是用来转手炒房赚取利润,这会让老百姓怎么想呢? [部门说法] 洪铁生:泉州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管理办法”待批准 去年,全国第一部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办法出台。目前,泉州市房管部门已拟出《泉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泉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初稿,送市政府审批。 按照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主要适用于年总收入低于64000元的城镇家庭,但属于城镇最低收入的家庭,对他们最适用的就是廉租房。 如果上述“管理办法”能够被市政府批下来,就拿廉租房来说,每平方米的价格,就可以由原来的3.32元降到1.66元,减了一半,其中的差额均是政府补贴。 泉州目前已拥有70万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圣湖、邮电等小区的环境、工程质量、配套设施等都比较好,在泉州起到标杆作用,对平抑房价也起到很大作用。群众对经济适用房的信任和满意度都很高,这是人们向往经济适用房的其中一个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