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小腐败”也应惩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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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0:13 红网 |
据4月14日信息日报报道,江苏省正式出台《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特别针对机关干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纪律涣散、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的问题,让公务员们接受全省百姓的监督,一经查实,将受到告诫、警告和记过等处理,直至被待岗或辞退。 如果说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大腐败”的话,那么我们不妨把工作时间不在岗,上班迟到早退,乃至于用公家电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不良行为称作为“小腐败”。虽说“小腐败”看起来似乎都不算大事,既够不上纪律处分,又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其危害也不能小视。 首先,它的特点是“面广”,“小腐败”广泛存在于许多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乐于搞“小腐败”的人也为数众多,更有许多人对此心安理得,毫无负罪感。 其次,“小腐败”危害大。政府部门不是某个人的部门,公务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影响到政府服务水平的高低。你上班晚来半小时觉得没什么,殊不知会有多少办事群众在机关苦苦等待;你无故擅离工作岗位,似乎只是一个人的事,殊不知会有多少群众因此办不成事,来来回回白跑趟;对应该办理的公务,你拖延半天,他磨蹭几小时,到头来就是整个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低下,不知有多少企业、个人因此耽误了宝贵的商机。这些年,有很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背后都有相关部门负责人不负责任、麻痹大意、办事拖拉的影子。 公务人员靠国家财政拨款养活,就应恪尽职守,为人民效劳。如果花着人民群众的血汗钱,却不给群众办事,或是办不成事、办不好事、甚至办私事,那就是挥霍国家钱财。在这一点上,“小腐败”与“大腐败”危害是相同的。 江苏省向“小腐败”开刀,出台法规惩治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庸官”,是适时之举。当然,关键是法规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真正惩处到位,这样,“小腐败”才能无处藏身。(稿源:红网)(作者:李淑桦)(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