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红色”药品绿色回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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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4:5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省城在靠近社区的30家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门店中设置了30个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长期回收“红色”药品。所回收到的“红色”药品,将由药监部门按环保要求统一销毁。(柳易江余锋) 背景链接: “红色”药品是指在药品储存管理中,存放在红色区域的药品,即禁止使用的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药品。俗称“红色”药品,目的是向市民发出警示,警惕用药不当,消除群众用药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用药观念。“绿色回收”,就是防止将“红色”药品随意丢掉,为保护环境而建立的绿色回收通道,倡导大家保护好生态生活环境,维护良好的药品流通秩序。(大江网-江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