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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使我不断地飞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4:56 中国青年报

  新华社编者按宋鱼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十几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宋鱼水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案件审判规律,创造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最大限度化解纠纷的办案办法,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成为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

  我深深感到,年轻人成长、进步的最重要的秘诀是珍惜时光,勤于学习。总之,每一阶段的学习都给予我法律人生以崭新的飞跃。

  1985年,我从一个美丽而不富饶的农村考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书。老师们的激情和广博深邃的知识给了我很多学业的启迪。可以说,本科四年的学习,一方面为日后的工作积累了丰厚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非常系统的学习和大学这种独特的文化环境,开阔了眼界,启蒙了思想,确立了法律思维方式。

  1989年,我分配到海淀法院经济庭工作。来自农村最基层的我,天然有一种同情弱势群体的本能,但法律专业的学习和职业的要求使我时刻牢记: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的公正。

  审判工作实践也很快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要想让司法公正真正付诸实践并非易事。我意识到,仅凭丰富的工作经验、一张笑脸和两袖清风,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原有知识必须不断更新。

  1996年,在海淀法院党组的鼓励和支持下我考取母校第一批法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重新进入母校学习,我有个深刻的感觉:我是带着问题来学习的,能和老师形成交流和讨论。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我法律人生的第二次飞跃。

  4年本科、4年硕士研究生的系统学习,使我对法律基本理论、古今中外司法制度有了深入思考,但我也有着深深的困惑。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要面对法律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法律与中国的现代道德观念、法律与未来价值观念构建的冲突。法官的审判实践,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司法的方向。

  参加北京市政法系统组织的到荷兰4个月的法律专业培训,使我真切感受到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差异。通过比较学习和贴近了解,我不再盲目地崇拜和效仿西方,不再抱着单一的视角来审视西方文化和中国现实的鸿沟,开始了适应本土文化审判模式的积极探索。可以说,这是我法律人生的第三次飞跃。

  正是由于学习中实践,实践中提高,让我掌握了大量的法律技巧和驾驭法庭的能力,让我对抽象的法律有了生动和具体的理解,让我对西方的法律制度有了重新的审视,让我对中国的人口和复杂的矛盾纠纷有了审慎的思考,让我对个体的尊重付之于法律的执着和理智的行动,让我感受到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智慧探索和快乐。我真实地感觉到,正是不断的学习改变和塑造着我———一个普通的基层法官的法律人生。

  (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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