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生活用电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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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6:3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生活日报济南4月25日讯(记者 任鹏)今天下午,省物价局协调召开了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初步确定我省总体电价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价格每度拟涨0.02元,由目前的每度0.52元提高到0.54元;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度拟涨0.0272元。新价格将于5月1日起开始执行。 今天下午,省物价局邀请部分政府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电力企业、消费者代表召开座谈会,解释国家煤电联动政策及电价调整必要性,就此次居民电价调整征求意见,共有21名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按照有关规定,居民用电价格的调整需召开听证会,其他类型的用电不在听证范围之内,今天的座谈会即为简易听证会的一种。 省物价局潘明桓局长在听证会上介绍,去年底,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政府调控下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对煤价的监测,进行适当调控,防止煤价暴涨暴跌。此次煤电价格联动电价调整主要解决2004年5月以来电煤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其中涨价因素的30%由发电企业承担。根据各地煤价上涨情况,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调整各省电价水平。 我省此次总体电价调整,包括居民电价调整,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问题。根据电价上调方案,我省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每度提高0.0185元,由于农业、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暂不调整,经计算,其他用电(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度应提高0.0257元。考虑到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实际情况,因此,建议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2元,由目前的每度0.52元提高到0.54元;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度提高0.02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