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叫停个人集资建房 已形成存款应返还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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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54 新华网 |
个人集资建房在大连被叫停。昨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表示,因为不符合相关政策,大连刚刚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应立即停止,已形成的数千万元建房存款应返还出资人。同时,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抑制房价,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房先生”发起个人集资建房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介绍,今年1月20日,自称“房先生”的所谓“发起人”刊登广告拟在大连建第一家住房合作社。截至目前,大连市民已交存建房款数千万元。“房先生”正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民间社团登记,向房屋局申请办理住房合作社资质。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说,一些市民向管理部门咨询此事。对此,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认为,该住房合作社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因此不合法。同时,因为这种方式易形成非法集资,对此市民应予以注意。 国家对集资建房范围有规定房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说,根据国家对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房价等情况,确定是否发展集资、合作建房。(王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