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资源缺乏不容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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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17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金融资源缺乏现象日趋严重。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机构日趋缩减,农村金融服务缺失。2004年,湖南郴州市各金融机构共撤并县域及农村地区营业网点35个,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撤并26个,信用社撤并9个。而现有的金融机构又由于其信贷管理权限的收缩和集中,使得农村金融信贷服务等严重缺失。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嬗变,降低了金融支农效用。近几年,随着农发行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粮棉加工企业等农业信贷职能的剥离和农业银行经营战略的调整转移,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很少增加,有的年度甚至呈负增长。 金融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商业化运作必然导致资金在满足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趋利性,然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其自身固有的高投入与低产出决定了它具有高风险性,加之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不佳,抵押担保又因程序多、成本高而难以落实,因此,农业仍是金融机构不愿涉足的高风险区域,客观上削弱了信贷资金支农不力。加之信贷风险责任管理硬约束的增强,严重挫伤了信贷人员支农放贷的积极性,存在惜贷求稳的心态。 出路在哪?笔者以为关键在于打破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格局,建立开放、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制。 强化农村合作金融的主体地位,使其真正成为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信用互助合作组织,在业务拓展上,积极开展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等特色业务,代理相关政策性金融业务,如扶贫贴息贷款、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贫困县县办工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其他财政贴息的农业贷款,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保证各方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和义务,为农村合作金融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扩大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规定农村政策性银行除承担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外,还要承担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农村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卫生、教育、文化、科技、物流等方面的项目融资;同时,国家要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制度性的政策性支农银行的资本金补充渠道,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建立开放、有序、竞争的农村商业金融市场。在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将经济发达县(市)农村信用社,改造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完全按市场化运作;鼓励组建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在经济。金融基础较好,民间借贷发达的市(县),鼓励组建农村民营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设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其他法人、自然人参股。 尽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参照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做法,组建全国性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将国家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救济、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方式,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业资金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环境。 吴长清张恒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