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不再办新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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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26 南方日报 |
顺德逐步推行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革 卫生局不再办新医院 本报讯顺德刚刚公布的《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披露,顺德区卫生局今后将不再兴办新的公立医院,并将逐步从医疗卫生市场退出,推行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革,职能从“办”医院向“管”医院转变,适度放开医疗市场,鼓励发展民营医院特别是专科民营医院。 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 《意见》明确指出:除进行必要的改貌和维修整治外,今后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兴办新的公立医院。区卫生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拟定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卫生技术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这跟上世纪顺德综合体制改革中政企分离、政府退出竞争性领域不与民争利的主旨是一脉相承的。”谢应均说。 《意见》还提出,今后医药费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将医药费用每年的增长幅度控制在15%以内,调整收入结构,降低药品收入占医药总费用的比重,将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严格控制在45%以内。进一步健全药事委员会职能,加大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监督力度,增强医院业务和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业务工作量和医疗费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民营医院待遇向“公”看齐 根据《意见》,顺德区今后将重点扶持特色明显、技术领先的口腔、眼科、泌尿、整形、康复等专科医院,民营医院中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执行政府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其税收也享受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而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则可放开,依法自主经营。此外,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还可以在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享受3年内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同时3年内其自制自用的制剂将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根据《意见》,顺德的公立医院将陆续进行股份制改革,转制后,公立医院也将全员聘用。股份制改革后,实行效绩工资制,也可实行年薪加奖励制,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分配方式。目前已确定位于顺德区容桂的容奇医院为试点单位。 陈勇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