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张永熙通讯员粤水婷)记者昨天从广东省防减灾办获悉,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提高省级补助标准: 一、维持山区县现行省级补助标准不变,51个山区县继续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发[2002]13号)所确定的省级补助标准执行,即:水库、水闸按总投资实行80%补助;50年及以上一遇的城市防洪和江堤工程每公里补助200万元;20年~30年一遇城市防洪和江堤工程每公里补助100万元。 二、提高东西两翼及粤北非山区部分财政较困难的市县省级补助标准。以2002年县级人均可支配财力作为衡量指标,对低于51个山区县人均可支配财力(平均值1.61万元/人)的陆丰、化州、电白、惠来、廉江、吴川、雷州、阳西、遂溪、潮阳区、潮南区、茂港区12个非山区县(市、区)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省级补助标准调整为:江堤、城市防洪工程参照山区县补助标准执行;水库、水闸工程从原来按总投资补助60%提高至70%。 三、台山、恩平市参照东西两翼及粤北非山区的省级补助标准执行。以2002年县级人均可支配财力作为衡量指标,对人均可支配财力低于2万元的恩平市、台山市列入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范围的江堤、城市防洪工程和水库工程,参照东西两翼及粤北非山区的省级补助标准执行。 四、海堤建设难度大,造价高、现行省级补助标准偏低。为确保海堤工程建设,省对海堤的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倍,即山区县和东西两翼及粤北非山区海堤工程由原每公里补助100万元提高至每公里补助200万元;珠三角经济区(不含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市)的海堤工程由原每公里补助50万元提高至每公里补助100万元。 据悉,2003年秋,广东省委省政府启动十大民心工程,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是其中之一,包括三大项:城市防洪工程、江海堤围工程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工程。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5年时间投入539亿元完成290项水利工程达标建设。(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