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督的通告”实行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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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54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朱文娟)本月19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督的通告》,明确了确保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系列新规定。《通告》发布一周,记者走访部分集贸市场后发现,个别市场仍然存在小作坊造的无证食品。 根据《通告》,肉类、豆制品等都必须注明来源,消费者有权了解食品来源。在天潼路福建路路口的天星菜场,记者看到大多数猪肉摊上并没有张贴出猪肉货源,但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摊主时,他马上从零钱盒下摸出一张“肉品检验检疫证明”递给记者,并表示“我们卖的肉都是有证的,放心好啦”。而在豆制品摊位上,记者看到很多没有包装的老豆腐、油面筋等豆制品,记者询问这是否是摊主自家制造的,摊主一边嚷嚷道,“这个我们不好自己做的”,一边殷勤地从旁边取出一张豆制品送货单给记者看,“你不放心,看看这个好啦”!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部分农贸市场都执行了《通告》的规定,但仍有个别市场还是存在问题。根据《通告》,集贸市场禁止销售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商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但是在南昌路集贸市场,记者看到一家销售南北货的摊点上,摆了二十多瓶没有任何商标的瓶装辣椒酱、花生酱等食品,店主表示,“都是自家产的,不用贴,新鲜着呢”。在天星菜场,记者也发现了自产自销的鱼丸、蛋饺等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