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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即将出台行政规章 强讨恶要将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0:11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夏琼通讯员周钢)昨日,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凡妨碍交通秩序强讨恶要者,或胁迫、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进行流浪乞讨牟利的幕后操纵者,都将依法受到处罚和打击。

  据了解,有关部门在实施救助管理的过程中,常遇到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大型广场、旅游景点等处强讨恶要者,甚至有人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乞讨牟利。这些不良行为因无法可依,管理处罚起来甚为“棘手”。

  《意见》要求,公安部门对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路口上进行流浪乞讨的人员和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教育,并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寻求救助;对妨碍交通秩序、拦路乞讨、强讨恶要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胁迫、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进行流浪乞讨牟利的幕后操纵者,依法进行打击。(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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