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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季度个人外贸增长14.3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0:26 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4月26日电记者赵俊宏报道:新《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深圳市个人外贸规模增长迅猛。据深圳海关统计,今年1季度,深圳市以个人方式进出口的贸易额为1960万美元,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增长14.3倍,表明个人外贸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

  2004年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新的外贸法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而修订前的《对外贸易法》规定,中国的自然人不能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新的《对外贸易法》结束了很多外贸生意人“寄人篱下”的日子。林耿雄在广东从事内衣出口工作已多年,经手生意几百万美元,以前一直挂靠在一家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下面做生意。他感触地说,自己做的生意,合同盖的是别人公司的章,货款从别人公司走帐,辛苦赚的钱要给别人公司交管理费。现在终于可以用自己名字,光明正大地做外贸了。

  新法实施引起了市场的积极回应,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深圳市已有41家企业或个人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进出口贸易额达2088万美元,其中进口2.5万美元,其余均为出口。目前个体工商户大多资金量小,主要经营纺织品等占用资金少、售后服务简单的商品。在1季度深圳市个人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和纺织品的出口值分别占出口总额的38.2%和25.6%。但是1季度出口的商品种类比去年第4季度增加1.2倍,表明个人外贸正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

  专家认为,由于新《对外贸易法》的配套细则还不够完善、个体经营者外贸经验不足等原因,个体经营者在实际运作中仍面临诸多困难,许多人只能望“洋”兴叹,个人外贸还有很大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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