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高考加分弊大于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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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1: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刘吉涛 新闻回放 为弘扬见义勇为的正气,四川省近日出台新政策,提高见义勇为者参加高考享受的加分待遇,见义勇为者参加高考,可享受10至20分不等的加分投档照顾政策,其中,被省政府或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可享受加20分投档政策。 (4月25日《上海青年报》) 读罢此新闻,不禁让人联想起了前些日子媒体上有关“公交让座奖励5角”的争论。遥想当年,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给老人小孩子让个座更是不在话下。大街上如果发现有人偷东西,小偷肯定跑不了,因为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开展围追堵截。那时不需要什么物质鼓励,人们自觉就会这么做。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做好事者缺乏、见义勇为者缺乏。所以,没有必要对“公交让座奖励5角”大加挞伐。鼓励人们多做好事、多些见义勇为,适当搞点“悬赏”刺激并非不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四川省把见义勇为同高考挂钩,出发点并不坏,但仔细推敲起来却欠妥当。 在公交车上让座,只要意识有了,做起来很简单,只是“举臀之劳”,不需要让座者承担什么风险。但是见义勇为不同,这是个“技术含量”比较高的活。面对恶性事件的发生,见义勇为者不仅需要勇气,而且需要力量和技巧。如果见义勇为的能力不足,不仅不能阻止违法犯罪的发生和帮助他人,甚至产生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不如采取报警或呼喊他人帮助,更合理一些。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者面临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武侠小说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们”往往身手不凡,一出手便能将恶人打得落花流水,救好人于危难之际。可见,见义勇为是强者的“专利”。只有真正具有见义勇为能力的人,才能真正的做到惩恶扬善。具体地说,在一个社会人口结构中,见义勇为的主体应当是身体强健的“中青年男性群体”,绝不是女人、青少年和老年人。 四川省把见义勇为同高考挂钩,显然是把未成年的学生当成了见义勇为倡导的对象。这些十七八岁的学生,个子可能不矮,但是无论是力量、经验、技巧和成年人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他们对事件的判断。同样是见义勇为,未成年的学生面临的风险可能是成年人的好几倍。如果不慎判断失误,他们还有可能成为牺牲品。从这个角度上说,为保护青少年,我们不应提倡他们去“冒风险”。 由此来看,四川省把见义勇为同高考挂钩是不太合理的。10分至20分不等的加分投档照顾,对许多学生是很有诱惑力的,因为高考成功于否有时就取决于一分之差。这可能使一部分学生“刻意”去“见义勇为”,而将自己置身于险境。 总的来说,把见义勇为同高考挂钩绝对是弊大于利。见义勇为的主体应该是那些真正具有了见义勇为能力的人,而并非是青少年。对见义勇为的鼓励,也应限于成年人。 大众话题(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