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支付保险应缴个人所得税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1:22 石家庄日报 |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明确表示,企业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一份批复中指出,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金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